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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滿5歲至12歲兒童Pfizer-BioNTech COVID-19疫苗接 種作業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5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 1110064589 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有關 Pfizer-BioNTech COVID-19 疫苗兒童劑型,已於 111 年 4 月 28 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以下簡稱食藥署) 核准使用於滿 5 歲至 11 歲兒童,依據臨床試驗結果及各國接 種後安全性及有效性監測數據,考量 5 歲至 11 歲兒童接種 Pfizer-BioNTech COVID-19 疫苗,能降低感染 COVID-19 後 重症及死亡風險,以及目前國內正處於 COVID-19 社區流行 階段,於食藥署核准使用後,推動 5 歲至 11 歲兒童實施 Pfizer-BioNTech COVID-19 疫苗基礎劑接種作業。另依據 mRNA 疫苗接種後監測相關數據,建議兩劑間隔為 12 週。

三、本案學生 COVID-19 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訂於 111 年 5 月 25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完成,相關作業說明如下:

(一)校園集中接種對象:滿 5 歲至 12 歲學童(不含附幼學生); 其中滿 5 歲至 11 歲學童之基礎劑量每劑為 0.2mL ,滿 12 歲 學生之基礎劑量每劑為 0.3mL 。

(二)請貴校提供家長(監護人或關係人)「PfizerBioNTech COVID-19 疫苗 5-17 歲接種須知及評估暨意願 書」(附件 1 ,請學校自行印製),供家長至少 7 天的充分 思考時間以評估決定是否同意子女接種;學校回收意願 書時請確認各欄位資訊填寫完整,經醫師評估後始能接 種。另造冊時請勿任意更改接種名冊格式,名冊各欄位 資料應確實填寫完整,至少於接種前 3 天提供「COVID-19 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學生具接種意願名冊」(附件 2 )之電 子檔予接種單位運用,俾利後續安排疫苗配發及接種作 業。

(三)請設置友善接種環境、建立因應學生可能發生之暈針及 立即性過敏反應之應變機制,並運用各項資源進行宣 導,積極協助學生接種作業;另本局授權學校滿 6 歲至 12 歲學生莫德納疫苗校園集中接種作業併同進行,惟務必 依年齡及不同劑型、劑量分時段正確接種。

(四)請提醒滿 12 歲欲接種第 2 劑之學生,兩劑疫苗務必間隔 12 週以上,接種當日應攜帶健保卡及接種紀錄卡(小黃 卡)。

(五)請提醒學生於接種當日攜帶健保卡,另「COVID-19 疫苗 接種紀錄卡」由接種單位發放,考量 5 歲至 12 歲兒童表達 40 及理解能力較不及青少年,爰請學校指導學生填寫接種紀錄卡,並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說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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