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社團法人臺灣省婦幼協會109年12月1日(一○九)台明字第014號函辦理。
二、針對家境清寒或有需要之學生給予補助,計畫說明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(以下3項條件均須符合):
1.就讀於新北、桃園、新竹、苗栗、基隆、宜蘭地區公立國民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(同戶最多申請2名)。
2.父母一方或雙方有發生下列任一事項:
(1)去世。
(2)因身心障礙、重大傷病或意外而無法穩定工作。
(3)單親扶養3名(含以上)子女(皆須就學中或學齡前)。
3.家庭持有中低、低收入戶、特境兒少證明或里長之清寒證明(擇一)。
(二)獎助金額:每位學童新臺幣2,000元整,共600名。
(三)申請期間:109年12月10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檢附旨揭活動案計畫1份,本案倘有相關問題,請洽該會社工李蕙君小姐,電話:(04)25285556。
【校址】231319 新北市新店區三民路36號(位置圖) |